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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季度运营生产物资劳保用品、药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09-11-23     访问量:13148
 
2009年四季度运营生产物资劳保用品、药品询价公告
 

    我司拟采购一批生产物资,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询价内容:劳保用品、药品及相关服务。
2、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6:00(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领取询价文件。如是第一次合作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报价截止时间、地点: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09年11月27日下午6: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报价人资质要求(劳保用品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报价人注册未满一年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4)在地铁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4.1报价人资质要求(药品类):
(1)药品类物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的药品合法销售商。
(2)报价人注册未满一年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4)在地铁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5、本次询价共分 4 个项目包,(其中劳保用品:1个项目包、药品:3个项目包)报价人按项目包分开报价,单个项目包报价必须100%响应,如有漏项,其该项目包报价无效。
6、比选原则:劳保用品A包、药品A、B、C包整包比价,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以单个项目包报价总价最低价中选为原则。
7、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31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    
邮  编:518040    传  真:0755-88960558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755-88961174
电子邮件地址:110788886@163.com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清单:劳保用品询价单11.23.xls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