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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30     访问量:1778
 
市财政局关于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
计划编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审
有关事宜的通知
 
深财购〔2007〕8号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质量,现将200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填报计划内容
    注意“采购条目”一栏中是否已写明具体的采购对象,品目名称与采购条目内容是否匹配。正确的填法可以是:分体空调、工会活动中心装修、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的错误如下:
    (一)没有指明具体购买对象,或者以“××费”、“××支出”、“购买××”字样代替采购条目内容,如定时补水支出、记者急需、自行采购设备、其他专用材料购置等。应当将“费”、“支出”、“购买”字样剔除,并写明具体购买对象。
    (二)把品牌、规格和数量填在“采购条目”一栏中,或者以品目代码代替采购内容,如AB牌演示台50张、海尔2匹、A030201等,应将品牌规格数量等删除。
    (三)不同品目合为一个不可能向同一供应商采购的项目,比如将“空调及简单装修”作为一项,应将计划分列为可执行的项。
    二、集中采购范围的认定
    集中采购范围认定的主要依据是《2007年深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或者达到了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现阶段电脑协议采购包括普通办公教学电脑整机,但不包括电脑配件。金额未超过10万元的显示器、网卡、工业用电脑等不属集中采购范围。
    三、自行采购范围的认定
    (一)专项业务支出中不需向市场采购的,不列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如招生费、考题库建设费等,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二)对课题类专项业务支出,凡属由单位内部即可完成或与高校等研究单位协作完成的项目,如科研项目启动费、专业论证调研费等,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三)事业单位(包括仍在改制期间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原与行政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现已脱钩进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向其上级行政部门提供服务保障的经费,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四)对聘请中介服务类的专项业务支出,凡属政府已认定某家专门机构方能代理实施的项目,如考古鉴定、危房鉴定等强制性检测检疫、诉讼鉴证法律服务等,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五)对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凡属只能由一家机构承担的采购项目,如通讯管网、煤气管道租用和维护、水电线路改造、邮政投递、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等,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六)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租赁,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七)水务系统河道水毁修复、水源工程抢险抢修、深圳市外水源工程管理、防洪设施备品备件不列入集中采购计划。
    (八)图书实行协议采购。除学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采购项目编制集中采购计划外,其他单位的图书购置项目不列集中采购计划,资金授权支付,比照公务车三项进行管理。
    (九)印刷、纸张、会议和公务住宿接待实行协议采购,不列集中采购计划,资金授权支付,比照公务车三项进行管理。
    四、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认定
    (一)凡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财政部以及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省保密局、财政厅有文件界定某个具体采购项目属涉密的,采购单位须提供相关文件,文件中应列出具体的项目名称、设备的规格型号等资料,我局予以确认;如果相关文件未界定具体项目,只列出某个项目大类属涉密的,我局可不予确认。
    (二)凡上级公安、安全、保密部门的文件标明属于“绝密”的,则不需向我局提供原文件,由单位来文说明即可;文件标明属于“机密”或“秘密”的,需向我局出示原文件审核后退回单位,经办人应注明文号及相关内容。
    (三)凡市政府会议纪要认可的具体涉密项目,遵照纪要执行。
    五、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认定
    (一)确实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申请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二)确实具有特殊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者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三)设备采购金额不大,确实具有特殊性需要指定品牌型号,该设备又有多家代理商可以供货的,可以申请采用指定品牌型号询价方式采购。
    六、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使用预算外收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购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计划编制工作,按照此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  支付采购 计划   编审r   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印发
拟稿人:刘晓燕                                  (印6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