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精密油压机(翻压机)采购项目
(重新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ZGB-2019-011)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对《精密油压机(翻压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精密油压机(翻压机) | 1 | 套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并调试交付使用 |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元整(¥499,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谈判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代理证书或销售证书或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代理销售授权(生产厂商除外);
3) 谈判方在最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招投标采购活动中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纪等问题;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 谈判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纳,并于2019年12月17日17:00时前到达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坑梓支行
账 号:762759819137
联 系 人:杨韵怡
联系电话:0755-89599121
备 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4)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答,将被视为无效应答。
5) 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① 供应商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
② 供应商不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
③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的;
④ 在谈判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谈判结果的;
⑤ 供应商提供虚假文件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的。
5.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16日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10号
谈判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6.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14:00时
7.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8日14:00时
谈判地点: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10号)
8.其他要求:
1)谈判方领取了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请在谈判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在领取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谈判方参与同一个项目的谈判时,只能领取一套谈判文件。
3)本谈判文件内容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释义。
9.本项目联系人:李小南 杜学佳
联系电话:0755-89599186、89599153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