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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4     访问量:587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计中介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一、项目名称
     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暂定自2020年2月中旬起,通过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进行审计,对其原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揭示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审计内容要全面。对原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审计重点要突出。审计中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隐患或管理漏洞。
          3.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审计中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我局内部审计部门沟通。
          4.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要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5.审计结论要准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适当、充分取证,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并形成书面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分局为单位出具)。
    (二)管理要求
          1.人员要求
           派出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审计,并提供人员名单及其职业资格、审计相关工作年限以及参加类似项目经历等,其中至少2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派出审计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参保记录为准)。
           响应材料中的派出审计人员需全程参加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标后未经我局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要求: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限:
         1.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项目不少于12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审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市社保局龙岗分局项目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审计不少于12个工作日;
         3.市社保局光明分局项目不少于12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审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市社保局坪山分局项目不少于13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审计不少于11个工作日。
   (二)服务地点: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93,44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贰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审计实施方案;(3)派出审计人员情况;(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5)2017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情况,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情况。
六、其他要求
     我局不再另行承担派出审计人员所需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公告期限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91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23086、8812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