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CI系统推广及应用
招标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CI系统推广及应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8177-SCZJ)招标文件的答疑及延期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25页“二、技术要求”中“3. 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以及楼宇广告位投放不少于10个平面广告,其中地铁12封灯箱(块)不少于6个,不少于2条线、3个站点,公交站台不少于2个,楼宇(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广告不少于2个,广告投放时间不少于1个月”,提出投放不少于若干个数的平面广告,是否可以理解为实际签署推广的操作行为?而设计相关体现是否需要体现出相应的位置数量?还是以相同类别广告位挑选一个作为设计示意即可?
答:此项要求中提出投放不少于若干个数的平面广告,应理解为实际签署推广的操作行为。本项目主要是CI系统的发布及推广,不涉及具体的设计工作,可提出投放需求,由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公益广告及公益微电影制作项目中标单位完成设计工作。
2.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广告发布相关的经营范围”,其中的“广告发布的经营范围”是指?
答: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发布,如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还须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信息的商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取消,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取消。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8年9月4日17:30(北京时间);
4.投标递交截止时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9月6日9:3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