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5003-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大屏幕电视墙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大屏幕电视墙显示系统 | 1 | 项 | 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并安装调试 |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②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③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后提供);
④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受诚信管理处罚的说明,提供《诚信承诺书》;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所需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招标公司存档。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月7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15年1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②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联 系 人:詹勇华、叶菊云
联系电话:0755—83883371、83883375
传 真:0755-82904418
网 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