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5070-GLJD-007)
受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就《观澜城市宣传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方参加本次谈判。
1、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1 | 宣传片 | 1 | 项 | |
2、资质要求:
①谈判方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②谈判方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③影片主创人员(导演、摄影)具有专业影视、传媒从业资格及证书(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或编辑记者资格证等)
④谈判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须提供)
⑤谈判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受诚信管理处罚的说明,提供《诚信承诺书》;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每份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6、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主创人员(导演、摄影)具有专业影视、传媒从业资格及证书(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或编辑记者资格证等)
④ 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均需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15年4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其他要求:
① 谈判方购买了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请在谈判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② 在出售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谈判方参与同一个项目的谈判时,只能出售一套谈判文件。
③ 本谈判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释义。
联 系 人:蒙伦飞
联系电话:0755—83883076
传 真:0755-82904418
网 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