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5325-LHXQ-013)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服务机构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服务期 |
1 | 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服务机构资格招标项目 | 1 | 项 | 评审、评估、验收类服务资格招标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1) 具有独立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资格,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注:具有独立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资格的营业执照,社团、民办非企的登记证书中核准的营业范围或业务范围需含承办委托、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咨询、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评估、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服务或承接政府职能等内容));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1-3项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如果有):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5年10月28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四、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地址: 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1、2、3、6楼
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 23336079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蒙伦飞
电话:0755-83883076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