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137-SCZJ)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媒体流CDN内容分发服务租用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描述 | 服务期 | 
| 01 | 全站及流媒体点播加速服务包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 02 | 流包媒体直播加速服务 | 1项 | 
二、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即最高限价): 
     01包(全站及流媒体点播加速服务包):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02包(流包媒体直播加速服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获得所投服务厂商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服务提供厂商的除外);
 4、投标人必须是内容分发服务及开发服务的直接提供方,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5、投标人所投服务的所有节点须是自建节点,不得使用第三方资源,不接受采用融合CDN进行投标;
 6、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6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可对01包和02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因营改增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为每包组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6年7月4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9:3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广电大厦
 联系人:温智雄
 电话:0755-88311180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石磊 叶菊云
 电话:0755-83883313  83883112 83883322
 E-mail:7300803@qq.com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