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177-SCZJ)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肝功能分析系统及乳腺旋切系统设备采购》进行重新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交货期 |
1 | 肝功能分析系统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 | 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 |
2 | 乳腺旋切系统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600,000.00 |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肝功能分析系统、乳腺旋切系统)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肝功能分析系统、乳腺旋切系统)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肝功能分析系统、乳腺旋切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且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07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8日起至2016年07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6年0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55- 23360092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陈波
电话:0755-83883076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