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Y-G1603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受揭阳市盈辉工艺总厂委托,就《揭阳市盈辉工艺总厂环保袋生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限 | 
| 1 | 环保袋生产设备 | 1 | 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二、上限金额:人民币150707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送料电脑车、送料平缝车、花样车、电脑平车)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12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
 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8、代理商出具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制造商除外)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已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须另附从营业执照颁发部门官方网站上打印的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须提供完整的网上查询路径)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释义。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盈辉工艺总厂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663-8105566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798638
 传真:0663-8798318
 投标保证金账号:44131101040001883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进贤支行
 户    名: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备    注: GXJY-G16031投标保证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