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7199-SCZJ)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窗帘、隔帘及轨道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交货期 |
1 | 窗帘、隔帘及轨道一批采购项目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必须同时具备窗帘、医用隔帘、卷帘生产及安装的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未反映生产经营范围的,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
4、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1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是指投标人在深圳注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的单位。如投标人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售后服务,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委托售后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售后机构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窗帘、医用隔帘、卷帘生产及安装的经营范围)。售后服务机构中的售后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提供售后技术人员近三月的社保费用交纳清单。
三、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1-3项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现场踏勘时间: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8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四、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25617583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蒙伦飞
电话:0755-83883381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