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惠州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备用电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HZ2018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18000元
四、项目内容、需求:(详见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须提交共一式二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1、供应商投标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首页点击“信用服务”,然后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各项查询的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李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2-7397818 传真:0752-7397678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99号综合楼8楼 邮编:516001
项目采购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zgxzb.com)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