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窗帘采购项目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窗帘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 GXZS20003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窗帘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窗帘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日三个工作日。
六、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允许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磋商文件。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3月 30日至2020年4月 2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33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4月10日08:30~09:30
九、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09:30;
十、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33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公司);
十一、 磋商时间:2020年4月10日09:30。
十二、 磋商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33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温老师 电 话:0760-88723303
(二)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33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96698
传真:(0760)88796699 邮编:(528400)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