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ZGX0808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的委托,就深圳海关科技信息业务综合楼综合业务监控指挥中心工程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 深圳海关科技信息业务综合楼综合业务监控指挥中心工程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到货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税地位的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人民币;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产品:DLP大屏幕显示单元、矩阵控制主机、MCU管理主机、中央控制器、数据展示平台服务器、大屏幕系统管理服务器、视频专网管理服务器的销售代理证书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分销商或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生产厂商除外);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的DLP大屏幕单元品牌必须被至少1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所采用,项目时间应在2006年及之后,项目规模不少于20块及以上大屏(含20块)。(出具合同复印件);
④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⑤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非深圳公司在深圳地区设有需在深圳工商局合法注册的分公司为常驻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本项目开标时,提供深圳地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⑦2003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完成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弱电或系统集成项目1个,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加盖相同公章的合同和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
⑧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4条、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
⑩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DLP大屏幕单元品牌应用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弱电系统工程。
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及上述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7月10 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每包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2008年7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
8、踏磡现场:2008年7月9日下午14 时30分;(因现场条件限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吊装问题;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海关指定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9、开标时间:2008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郑建忠 龙君
联系电话:0755—83883076 83883077
传 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