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0714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边防检查总站委托,就深圳湾、福田口岸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重新竞争性谈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谈。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 350兆无线手持对讲机 | 167 | 套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
2、资质要求:
①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以上;
② 要求投标人在深圳设有办事处,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③ 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被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资质;
④ 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4月26日起至2007年4月28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购买标书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6、标书售价:标书每包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7年4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07年4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10、其他要求:
①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③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联 系 人:郑建忠 冯臻珍
联系电话:0755-83883112
传 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备 注:SZGX0714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