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0731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边防检查总站委托,就深圳湾口岸增加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 监控摄像机采购 | 1 | 批 | 整个工程项目,包括软件系统和网络布线,所有设备要求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交货,要求3个月内全部完成实施及验收工作 |
2、资质要求:
①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在深圳设有办事处,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②投标方必须信誉好,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具有相似工程经验;
③企业营业范围含安全防范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提供二个以上相关成功案例;
④以下关于投标人资质的(1)(2)两点要求,投标企业必须至少满足以下(1)或(2)两点中其中一点:
(1)省内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一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省外投标企业必须领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及外省颁发的相关一级资格证;
(2)投标企业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⑤ 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7月19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标书售价:标书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购买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所有要求具有的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07年8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8、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8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07年8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郑建忠 王培培
联系电话:0755-83883112
传 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备 注:SZGX0731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