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品喷绘制作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品喷绘制作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深圳本地注册的从事户内外广告喷绘及图文类业务、颇具规模与实力的图文图像输出公司(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品的喷绘制作、安装等服务
2、工程范围:一年期的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品的喷绘制作、安装工作。
3、工程时限:365天(日历天)。
4、挂网信息:本项目挂在深圳地铁网(网址:www.szmc.net)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网址: www.szgxzb.com),有兴趣的投标人上网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报价人资质要求:
(1)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喷绘制作公司;
(2)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2年喷绘行业业绩经历;
(5)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本项目不接受其资料递交;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6、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综合楼B座317房)。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领取谈判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8 年9月28日至 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08年10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317房)。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取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若报价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原因说明,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0、现场考察: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1)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考察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站车控室前
11、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532
联系人:周小姐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