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SZMCYY2008-09)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所需办公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SZGX-SZMCYY2008-09
2.招标内容: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所需办公电脑设备(商用台式电脑200台、笔记本电脑36台)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址:www. szgxzb.com)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贰佰元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由投标人自己到银行将投标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后出具有效收据。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
将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公开开标。
8.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计算机电子类产品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深圳市内注册的法人;
(2)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乙方;
(3)注册资金500 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证书或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具有深圳市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7)投标人不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8)在2005年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买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及资质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10.招标人资金已经落实,可用于本次招标所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款项支付。
1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同时将该单位记入招标人不良记录档案。
12.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
电话:0755-88960828
传真:0755-88960808
邮编:518040
联系人:黄小姐
财务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88960165)
户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中行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82015569920809100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电话:0755-83883315 83883375
传真:0755-82904418
邮编:518026
联系人:曾旭明 叶菊云
E-mail: yejuyun@163.com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