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相机等办公设备
采购询价函
我司需购买相机等办公设备一批,现决定正式发出采购询价单。
1.我们所提供的询价资料包括询价函、报价须知、承诺书、报价清单项目及格式、协议条款。贵公司报价时请务必按照我司提供的表格详细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提供报价文件,并提供相应电子文件(OFFICE)。
2.询价资料发放及回收报价文件
(1)询价资料发出时间:2008年11月28日—12月2日;
领取询价资料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08年12月5日18:00时前。报价文件请密封,加盖公章,专人送达指定地点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2室。
3.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深圳市注册,能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供货商(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非深圳市注册的供货商需在深圳设有在工商局合法注册的分支结构,营业范围与本项目内容相符合;公司成立一年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4)具备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
(5)在以往三年内报价人无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提供第一部分:由报价签署人署名的承诺书、第二部分:报价清单、第三部分:随报价文件一并递交的公司及所购产品的说明、证照复印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件复印件)、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客户名录、供货业绩等附件。三部分分别装订,统一密封于报价资料袋内,并在资料袋封面注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相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报价清单、承诺书、附件。
5.请仔细研究报价资料的项目,按要求详细进行填写,保证报价单准确、清晰。
请严格遵守上述规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视作弃权。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2室 (邮编:518040)
传真:0755-88960808
电话:0755- 88960503
联系人:崔小姐
谢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