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09年度营销宣传(创意设计类)承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09年度营销宣传(创意设计类)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深圳本地注册的从事平面设计、广告业务的公司或实体(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2009年度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创意设计类)项目设计服务工作。
2、服务范围:一年期的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营销宣传活动项目的创意设计工作,含平面设计、网页设计、FLASH动画制作等。
3、服务时限:365天(日历天)。
4、挂网信息:本项目挂在深圳地铁网(网址:www.szmc.net)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网址: www.szgxzb.com),有兴趣的投标人上网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资质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经营广告业务;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较全面的业务领域,涵盖品牌形象设计、平面广告创意、网页设计和flash动画制作等业务范围(请附上部份获奖或代表作品);
(4)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本项目不接受其资料递交;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两年内具有单笔业务项目达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需提供至少1份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以上的复印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6、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地铁车辆段综合楼B座317室)。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领取谈判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4月 3日至 4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09年 4月 22 日17: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317室)。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取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若报价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原因说明,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0、现场考察: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地铁营销宣传现场环境进行考察:
(1)考察时间:2009年 4 月 10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考察集合地点:深圳地铁一号线竹子林地铁站车控室
11、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竞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579
邮编:518040
联系人:杨小姐、李先生
电话:88960806 88960799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