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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2009年度更换区间事故照明灯具项目
发布时间:2009-04-09     访问量:3069
 
深圳地铁运营分公司2009年度更换区间事故照明灯具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09年度更换区间事故照明灯具  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国内有能力的报价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拆除旧灯具,组装并安装防护罩与超薄支架普通荧光灯,测试上电,灯具及材料运输,验收等相关服务。
2、工程范围:华强站­—岗厦、会展中心­—购物公园、购物公园—香蜜湖、香蜜湖—车公庙、车公庙—竹子林、竹子林—侨城东、华侨城­—世界之窗、福田口岸—福民区间及竹子林车辆段出入段线、1号线与4号线联络线、世界之窗折返线、各站相关端门外走道。
3、工程时限:365天(日历天)
4、挂网信息:本项目挂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szgxzb.com)及深圳地铁网(网址:www.szmc.net)上公告,有兴趣的报价人上网可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报价人资质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经营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机电设备安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不含暂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4)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本项目不接受其资料递交;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6、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44室)。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领取谈判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9 年 4  月  9  日至 4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09年  4 月  22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44 室)。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取得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若报价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原因说明,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0、现场考察: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1)考察时间:2009年  4 月  13 日23:30(北京时间)
(2)考察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竹子林站B1口
11、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
成本或费用。
12、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
传真:0755-88961026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041
联系人:廖远辉、曾令全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