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度运营生产物资通用设备及工器具(纸币清分机)采购公告
我司拟采购一批生产物资,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询价内容:二○○九年度运营生产物资通用设备及工器具(纸币清分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2、索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200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6:00(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领取询价文件。如是第一次合作的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报价截止时间、地点: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09年11月16日下午6: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4室(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报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报价人注册未满一年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3)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我司五年内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4)在地铁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报价人在提交报价资料前,需应提交人民币¥5000(伍仟元整)的报价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日之后补充、修改、替代、撤回其报价或放弃其报价的;
(2)报价人拒绝按询价文件约定修订报价的、或不按照询价人的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日之前未递交报价文件、且在询价截止3日前未就不参加报价书面通知询价人的;
(4)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澄清补充文件的;
(5)中标报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
户名: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中行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820155699208091001
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88960165)
6、报价必须100%响应,如有漏项,则本次报价无效。
7、比选原则:整包比价,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整个项目包报价总价最低价中选为原则。
8、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栋31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物资部
邮 编:518040 传 真:0755-88960558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5-88960567
电子邮件地址: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