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营销礼品U盘采购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2009年营销礼品U盘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2009年营销礼品U盘,数量和规格详见附表:供货清单。
1.2项目范围/概况
符合技术要求的U盘采购包含了芯片、封装、印刷、包装、检验、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运输、交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期20天(日历天),预计2009年12月21日发出供货通知,2010年1月9日完成供货。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电子礼品或电子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注册时间满一年,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B、具有地税局和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C、有一年及以上生产U盘行业业绩(或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报价人至少提供一份近两年内合同销售额10万元以上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D、在深圳地铁项目中没有不良纪录;
E、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09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09年12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579、88960808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183、88960522
联系人:叶柱琪、姚章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09年 12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