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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林车辆段叉车等起重车辆2010年-2011年度年检委外
发布时间:2010-06-18     访问量:1847
 
竹子林车辆段叉车等起重车辆
 
2010年-2011年度年检委外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竹子林车辆段叉车等起重车辆2010年-2011年度年检委外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1.1.1 2010年度及2011年度对表中所列的叉车等起重车辆每台每年度进行一次年检。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厂商

规格型号

数量

地点

1

蓄电池叉车

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

E20P

2

车辆部

2

蓄电池叉车

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

E20P

1

物资部

3

内燃叉车

日本丰田株式会社

02-7FD45

1

物资部

4

内燃叉车

丰田通商工业车辆

02-7FDN30

1

物资部

5

电动堆垛车

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

K15

2

物资部

1.1.2各类型叉车等起重车辆年检的具体内容见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
1.2项目范围
(1)三台蓄电池叉车、两台内燃叉车、两台电动堆垛车2010年及2011年每台每年度进行一次年检;
(2)年检项目所需配件、耗材及工装设备均由承包商自备;
1.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2010年度具体保养日期及2011年度具体保养时间的安排以业主通知为准,按照项目范围及内容要求进行。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 报价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有合法办公地点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B.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起重机械或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报价人必须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D.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0 年 6月 18  日至  6 月 2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0年 6 月 30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如有)
A.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年检委外的叉车等起重车辆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B.踏勘时间:2010年 6 月 18~25 日上午9:30~18:00(北京时间)
C.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420室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1095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148、88961183
联系人:陈亮、叶柱琪
附件:询价文件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