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气体消防系统委外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气体消防系统委外维修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本工程由承包商对业主委托的地铁一期工程沿线各站气体消防系统进行故障维修及发生误喷时的气体充装工作,包括材料运输及更换必要的零件。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沿线19个站气体消防系统的故障维修及发生误喷时的气体充装工作。
1.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要求在接到维修要求后7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4.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
1.4.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气体消防系统安装或维修;
1.4.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1.4.4报价人应有气体消防安装、维护业绩(合同价格大于等于10万元的合同一项);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0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 2010 年 7 月 27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1.9.1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1.9.2踏勘时间: 2010 年 7 月 19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9.3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地铁车辆段维修楼447室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1.12.1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12.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12.3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1.12.4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工程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1021、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035、88961183
联系人:柯兆强、叶柱琪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0 年 7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