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林车辆段起重机定期保养委外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竹子林车辆段起重机定期保养委外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按照运营分公司起重机维修保养规程中的项目、内容和要求执行,完成竹子林车辆段各型号共计20台起重机两年的定期保养服务和通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对19台起重机两年一次的年审。工程量清单详见询价文件的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完成竹子林车辆段各型号共计20台起重机两年的定期保养服务和通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对19台起重机两年一次的年审。
1.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从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止,须按照运营分工司给定的施工时间、施工要求完成保养服务。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4.1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工作等相关业务;
1.4.2具有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资质并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1.4.3投标人在2007~2010年内有起重机维修保养相关业绩,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原件待查;
1.4.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0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询价文件的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0年 10月 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17)。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1.9.1业主将安排报价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1.9.2踏勘时间:2010年9月16 日 ~ 30日
1.9.3踏勘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检修库419室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1.12.1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1.12.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12.3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1.12.4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车辆部
传真:0755-88960579、88961095
邮编:518040
电话:88961183、88961148
联系人:叶柱琪、喻晓
附件:报价清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