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14列地铁车辆车体及内饰件委外喷漆项目
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一期工程14列地铁车辆车体及内饰件委外喷漆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期工程14列地铁车辆车体等部件补漆,客室照明灯罩、立柱、座椅挡风座、扶手杆等脱漆内饰件重新喷漆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等工作,工程量清单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一期工程14列地铁车辆车体及内饰件喷漆。
每列车喷漆作业工期为15天,以内饰件移交日期为准。计划在2011年完成8列车的喷漆工作,2012年完成6列。合同期两年内,分上下半年共4次进行验收及按实际完成量进行付款。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为汽车、材料、五金维修、喷漆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B.具有汽车、五金等行业喷漆相关经验;
C.有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在喷漆相关行业的业绩,报价人提供近三年合同金额三万元以上销售或服务性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合同原件备查)。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B座3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承包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领取询价文件时,请到车辆部检修库310室宋德松处借用花型座及连接器各一个,以作喷漆样品。
2010年12月 2日至 12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询价文件第五部分。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0年12月2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B座30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如果报价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业主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233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197、88961183
联系人:宋德松、叶柱琪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