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2011年车务部AFC工器具委外
清洗、维修项目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2011年车务部AFC工器具委外清洗、维修 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委外清洗1777件;委外维修147件,服务期限为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数量和规格详见附表:供货清单。
1.2项目范围/概况
1.3预计服务、结束时间
预计4月1日发出服务通知,12月31日完成服务。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提供报价人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间,单张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金融工器具销售、售后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1 年 1 月 24 日至 1 月 2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1年2月2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单位若需要可与业主接洽后安排踏勘。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务部、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797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792、88960178
联系人:张敏、刘成发、赵鑫云
附件:服务清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1年 1 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