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列车起复救援专用抢险车采购项目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列车起复救援专用抢险车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内容
标准配置庆铃(五十铃)6.8T货车车辆的采购、车厢改装加警灯,并取得相关合格使用牌照、车辆购置税的购买、本地上牌、改装、交货、验收、质保等“技术规格书” 要求的全部内容。
2.项目范围/概况
符合技术规格书的商务车、随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运输、上牌、改装、交货、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期50天(日历天),以发出供货通知未准。
4.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年审合格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汽车销售;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批次的专用汽车改装制造资格(如该资格未及公告时,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可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证书;
5)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维修机构或授权维修点);
6)本项目不接受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
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合格供应商除外)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1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1年7月13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计划经营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309)。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9.现场踏勘(如有)
业主不组织报价人踏勘现场。
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评审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2.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办公室、计划经营部
传真:0755-88960808 、88960579
邮编:518040
电话:88960793、88961016
联系人:何先生
附件:供货清单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1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