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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实施小额政府物业管理集中采购
发布时间:2006-12-09     访问量:2221
 
精心组织实施小额政府物业管理集中采购


 
   深圳将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业管理纳入“2007年度深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于预算金额起点较低,我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基本上都纳入了集中采购目录。大型物业管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但金额小、需求类似的物业管理如按 “一事一招、一年一招”的传统方式进行采购,必将影响政府采购效率。市政府采购中心锐意改革创新,多方听取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小额政府物业管理项目提出了专门的采购方案》。该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现“三公”原则。在入围供应商的选择上,方案依据竞争最大化的要求,对入围供应商不作数量上的限制,只要符合采购的资质要求就可入围,给予了供应商平等的进入门槛;在抽取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的选择上,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所有入围供应商机会均等;在定标原则上,采取一次竞价、低价中标方式,整个流程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 
二是操作简便效果好。针对物业管理项目金额小、需求类似的特点,方案首先通过公开招标一次性确定物业管理供应商资格,有效期1年。在此基础上,通过随机抽取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以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该方案操作简便,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电子化程度高。根据方案设计,小额政府物业管理项目采购从采购导入、申报、提出需求、抽取供应商、发布公告、竞价、确认采购结果等所有采购环节全部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整个流程规范、严谨、安全、快捷。  (市政府采购中心  兰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