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系统项目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为深圳市国资委管辖的国有控股企业。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将承担2011年“世界大运会”的主要客流运输任务,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0亿元,线路总长约42公里,设车站30座,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15座,半地下站1座。三号线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起于红岭站,止于龙岗双龙站;西延段工程自红岭站延长至益田站。
2010年12月28日龙岗线高架段将开通试运营,客户服务热线系统将同期开通,现对客户服务热线系统项目进行采购前的供应商征集,确定合作供应商的方式是比选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客户服务热线系统项目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贵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有合法经营场所的企业,注册已满三年;
2、贵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贵公司应具有近三年内呼叫中心建设项目一次供货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
4、供应商没有如下事项发生: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五年内与地铁三号线公司有过诉讼请求、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正在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的。
三、文件下载。发布征集供应商公告之日起,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可与我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9月14日下载比选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9)。
四、 咨询疑问。对公告相关文件内容有疑问的比选申请人于2010年9月20日之前提出咨询。
五、比选原则。审核供应商是否按要求的密封形式提交全部响应文件。资质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报价评比。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总分高者为第一名,作为该项目的供应商,第二和第三名为备选供应商。响应文件比选评审办法详见附件9。
六、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提交时间于2010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在2010年9月28日上午16:00之前按时提供,视为弃权处理。若上述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视为弃权处理。申请人必须保证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仿造,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响应文件含下列内容,并按以下先后顺序分两卷密封盖公司章提交。
第一卷:供应商资格资料
1、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有合法经营场所的企业,已经通过2009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简介、业绩(加盖公章)
5、《客户服务热线供应商比选申请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6、承诺书(签名及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第二卷:比选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申请书详见附件4
2、报价须知 详见附件5
3、报价清单格式 详见附件6
4、报价设备功能的文字陈述(客户自行编写)
5、比选响应文件填写须知 详见附件7
6、比选申请封面 详见附件8
7、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办法详见附件9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及联系咨询。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计划营销部
地 址:深圳市深惠路横岗段六约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
维修工务大楼501室
传 真:0755-28809790 邮编:518172
联系人:王丹、叶露雯 电话:28809830
感谢对我司的支持!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