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服务类服装
采购比价公告
一、业主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服务类服装采购以及相关的服务
四、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五、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服务类服装采购比价项目详细内容见本公告附件清单: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法人的服装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及以上,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服装品牌,成立时间五年以上,具备所投物品的相关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本项目的生产能力(有规模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
3. 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深圳设有可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售后服务机构;
4. 供应商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
5. 2008年以来有至少一个单项制服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服装生产经验;
6.有制服类、工作服类这二类服装的销售业绩;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以往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
八、供应商报名资料
有意参加此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交本企业相关资料,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果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业主有权取消其下阶段正式征集报价资格: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2.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有合法经营场所的企业 已经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生产工厂资质证明文件及生产厂房、设备设施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在深圳设有可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所证明、联系方式等材料)。
7. 投标人的专业技术力量证明材料。
8. 2008年以来有至少以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服装生产经验的证明材料(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9. 提供服装制作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10. 关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以往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书。
11. 公司简介、业绩、响应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12.报价承诺书(加盖公章)。
13.报价清单。
九、比选原则
1.审核供应商是否按要求的密封形式提交了全部文件,以及问价是否全部有效,按要求进行资质评审,确认出资质合格的供应商。所有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我司的供应商信息库管理。
2.对资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评比。价格最低为供应商。
3.若有得分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中选者。
十、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内容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12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或邮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综合楼814室 行政事务部
联系人:杨莉 冯昕
电话:28809508
传真:28809384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