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2012-2015年度培训基地餐厅租赁项目采购
四、项目地点: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培训基地餐厅
五、项目内容: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培训基地餐厅服务对象:公司住宿员工用餐、外单位培训接待餐、公司部分接待餐。餐厅服务项目:套餐、点餐为主,兼营汤粉面。具有地方风味(能同时提供湘菜、粤菜、北方菜、西点等)的特色餐厅。餐厅服务时间:全年不间断的提供早、午、晚、宵夜的用餐。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员工持有有效健康证。
2.承包方须从事餐饮服务业3年以上,且在近2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3.必须有正在经营类似规模(500平方米)餐厅1家以上(含1家)的从业经验。
4.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一年内响应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采购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七、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不需密封):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见格式附件1(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书》见格式附件2(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格式附件3(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附件4(加盖公章)
八、响应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公开比价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及附件6)进行响应,响应时不可更改响应文件的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须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公开比价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开标时间以及标注“在此之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密封袋的上下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于2012年10月29日下午14:00之前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横岗支行
账号: 11011819864001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十、重要事项
1.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2.本项目响应时不允许缺漏项。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响应人对公开比价文件需质疑的,请于公开比价截止时间的3日前向采购人提出。
十一、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或邮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行政综合楼814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公开比价规定的响应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提交方式:将响应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以及密封好的公开比价响应报价文件按上述规定的地点、时间提交。
2.公开比价时间:2012年10月30日
3.公开比价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杨莉 冯昕
电话:28809508
传真:28809384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