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公开询价补充采购2012年消耗性备件的公告
致供应商: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负责地铁龙岗线的运营和管理,现拟公开询价补充采购2012年消耗性备件一批,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1、2012年消耗性备件采购,共17项物资,具体要求见附件1:《公开询价补充采购2012年消耗性备件报价要求说明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最低标准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注册时间满一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
3、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其它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正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调查,或近五年内没有与买方有过诉讼请求、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在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
5、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响应买方需求,免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报价流程及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上网后即接受供应商报名。
2、提交资质文件
2013年1月17日16:30前,供应商须按《公开询价补充采购2012年消耗性备件报价要求说明书》要求提交资质证明文件。资质文件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单独包装。
3、缴纳报价保证金
2013年1月17日16:30前,供应商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到买方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横岗支行
账 号:11011819864001
4、 递交报价单:报价人须在2013年1月17日16:30前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如下:
1)报价人必须对装有报价单的信封或档案袋两端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的格式要求如下图,并用公章加盖骑缝章。密封函正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报价日期。如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报价无效,买方不承担由此可能造成提前启封报价单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本密封函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 |||
密封单位 | | 密封单位法人或 法人授权人签字 | |
项目名称 | |
四、比选办法
买方采购小组按如下程序比选供应商:
1、 资质审查:审核报价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全部文件、文件是否全部有效、是否按要求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确认出资质审查合格的报价人。
2、 价格比选:资质审查合格的报价人达到三家及以上时,进行报价比选,否则,需重新公告。
3、 本次比选采用逐项比价制,要求每个单项物资也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否则,该项物资需重新公告;在符合此要求的前提下,单项物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物资的供应商,以此逐项比选出各报价人的供货清单。同时,评审小组需对每项物资的中选价格进行合理性审查,对价格明显不合理的单项物资,需重新公告。
4、 若有报价相同者,以货期短或业绩佳者决定。
注:如供应商未密封报价单、未按时提交报价单、缴纳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综合楼A812室物资部
邮 编:518173
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0755-28809245
传 真:0755-28809247
六、附件:
附件:1、《公开询价补充采购2012年消耗性备件报价要求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