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公开询价比选蓄电池采购协议供应商的公告
致供应商: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目前负责地铁龙岗线的运营和管理。龙岗线东起龙岗区双龙站,西至福田区益田站,正线全长约42公里,设车站30座,主变电站2座、中心公园停车场1座,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比选蓄电池采购协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
1、蓄电池
2、具体内容详见《公开询价比选蓄电池采购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最低标准
1、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注册时间满5年且通过年检(截止2013年3月31日)。
3、近3年为轨道交通行业提供过有关蓄电池的供货及维修保养服务。
4、报价人若非制造商,需提供蓄电池原厂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函。
5、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其它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没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正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调查,或近五年内没有与买方有过诉讼请求、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在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
7、能在指定时间内响应买方需求,供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报价流程及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上网后即接受供应商报名。
2、提交资质文件:2013年5月28 日17:00前,报价人须按《公开询价比选蓄电池采购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提交资质证明文件1份。资质文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单独包装。
3、递交报价单:报价人须在2013年5月30日17: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单。密封要求如下:
报价人必须对装有报价单的信封或档案袋两端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的格式要求如下图,并用公章加盖骑缝章。密封函正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报价日期。如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报价无效,买方不承担由此可能造成提前启封报价单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本密封函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 |||
密封单位 | | 密封单位法人或 法人授权人签字 | |
报价名称 | |
四、比选办法
买方采购小组按如下程序比选供应商:
1、资质审核:审核报价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全部文件、文件是否全部有效以及是否按要求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确认出资质审查合格的报价人。
2、价格比选:在资质合格的报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时,开启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价格比选。采用供应商所报单价乘以买方预估年度采购数量,得出各供应商总价,并按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价格最低者为预中选供应商。若有报价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3、供应商确定:买方对预中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规模、业绩、供货能力、信誉、财务状况、服务水平等。经买方考察合格后确定为中选供应商,签定有效期为两年的固定单价协议,并按现场实际故障情况实时采购。
注:如报价人未密封报价单、未按时提交报价单、缴纳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综合楼A812室 物资部
邮 编:518173
联系人:成先生
电 话:0755-28809248
传 真:0755-28809247
六、附件
《公开询价比选蓄电池采购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