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公开询价比选标识标牌协议供应商的公告
致供应商: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负责地铁龙岗线的运营和管理,现拟公开询价比选标识标牌协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深圳地铁3号线全线42公里各个车站、车辆段维修公务楼、运营综合楼的导向标识类、6S类和安全类标识的维护、整改,具体情况见附件《公开询价比选标识标牌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最低标准
1、报价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注册时间(截止2013年5月31日)满一年且通过年检。
3、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其它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没有串通投标或涉嫌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正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调查,或近五年内没有与买方有过诉讼请求、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在与我司进行诉讼、仲裁。
5、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响应买方需求,免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安装,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报价流程及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上网后即接受供应商报名。
2、提交资质文件及缴纳报价保证金
2013年6月21日16:00前,供应商须按《公开询价比选标识标牌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到买方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横岗支行
账 号:11011819864001
★请报价人在汇款用途栏内备注“标识标牌报价保证金”。
3、递交报价单:供应商须在2013年6月21日16: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单。
四、比选办法
买方采购小组按如下程序比选供应商:
1、审核报价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全部文件、文件是否全部有效以及是否按要求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确认出资质审查合格的报价人。
2、对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较。采用供应商所报单价乘以买方预估年度采购数量,得出各供应商总价,并按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3、若有报价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4、报价最低的前2名报价人接到买方通知后,按买方列出的样品清单提供样品,经买方对样品试用合格后,按排名先后确认中选协议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如前2名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试用都不合格,则要求第3和第4名送样品进行试用,依次类推,直到确认出最终中选协议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
5、买方与中选供应商签署有效期为两年的固定单价协议(详见协议合同)。
注:如供应商未密封报价单、未按时提交报价单、缴纳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综合楼A812室 物资部
邮 编:518173
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0755-28809245
传 真:0755-28809247
六、附件:《公开询价比选标识标牌协议供应商报价要求说明书》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