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名称: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
三、项目名称: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项目音像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地点: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
五、项目内容: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音像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公司附件清单。
六、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民事责任法人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及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深圳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两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七、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不需密封)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在深圳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所证明、联系方式等材料)(加盖公章);;
6.报价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加盖公章)
8.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见附件4(加盖公章);
八、响应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我司提供的报价单报价,不可更改报价单项目和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2.响应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公开比选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开标时间以及标注“在此之前不得开封”的字样,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
九、重要事项
1.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2.本项目响应时不允许缺漏项。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主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采购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 6 月 2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或邮寄)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行政综合楼814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公开比选规定的响应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方式:将响应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以及密封好的公开比选响应报价文件按上述规定的地点、时间提交。
3.公开比选时间:2013年 6 月 31 日
4.公开比选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杨莉 冯昕
电话:28809508
传真:28809384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