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违法智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违法智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68室(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1月1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S20017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违法智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498784.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9878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违法智能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一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本项目属性:货物类;
(2) 项目内容: 智能分析设备;
(3) 招标编号:GXZS20017 ;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等等有关缴税凭证)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申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 年11月11 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68室
方式:申请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11月17 日 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68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11月17 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6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在2020年11 月 17日15 点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 0760-886663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四楼468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96698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0年 11月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