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三分公司车辆部大修车间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客运三分公司车辆部大修车间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采购书报架、投影仪、库区生产揭示牌、激光打印机、A2海报框、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数量和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1.2项目范围
2014年度运营生产地铁3号线大修车间所需书报架、投影仪、库区生产揭示牌、激光打印机、A2海报框、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批,共6项。
1.3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供货期:25天(日历天),发出供货及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最高限价20.97万人民币(贰拾万玖仟柒佰元人民币)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A.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及以上,且具备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以往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7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8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地铁三号线车辆段运营综合楼1019室)。
1.9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10月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地铁三号线车辆段运营综合楼101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行政事务部
传真:0755-28809265
邮编:518040
电话:0755-28809508,28809349
联系人:杨莉、冯昕、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