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三号线区间照明改造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地铁三号线区间照明改造项目等相关服务,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本项目由业主提供主要材料,承包商负责项目具体安装施工,施工范围:翠竹-水贝区间(含田贝存车线)更换灯具562盏;另有三号线益田至草埔部分地下区段因设计疏漏,没有照明设施,需新增灯具247盏,共敷设电缆2000米。
1.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 220 天(日历天),预计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开工,合同签订后二百三十五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车站施工时间段为非运营时间,即01:10至4:30分。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B、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C、在最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纪等问题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D、提供轨道交通机电设备施工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 4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商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 年 12 月 9 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不组织,报价人自行踏勘。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传真:0755-28809355
邮编:518173
电话:0755-28809350 联系人:温工
电话:0755-28809768 联系人:饶工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20 1 4 年 1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