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 深圳地铁2015-2016年度起重机委外维保 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完成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起重机各型号共计15台起重机15个月的定期维保服务,见附件:服务清单;完成到年审日期的起重机通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对起重机两年一次的年审。
数量和规格详见附件:服务清单
1.2项目范围/概况
1.2.1承包范围:完成客运三分公司各型号共计15台起重机15个月的定期维保服务和通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对起重机两年一次的年审。
1.2.2承包方式:全包方式,即承包商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工器具、零部件、辅助材料等。
1.3预计合同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1.4.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广东省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工作等相关业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报价;
1.4.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并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1.4.3有近3年(2012年至2014年)在起重机维保行业的业绩,提供报价人2012年至2014年单份合同金额15万元以上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深圳设有可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售后服务机构。
1.4.4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深圳设有可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地铁车辆段调机库208)。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 年 12月 12日至 12 月1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12月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车辆部设备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地铁车辆段调机库208)。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现场踏勘(无)
1.10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1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2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3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客三分公司车辆部
邮编:518173
电话:28809622
联系人:吕天宏
附件:服务清单《深圳地铁2015-2016年度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服务清单》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