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采用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客运三分公司食堂厨房局部改造加装消防门项目选取报价人,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客三分公司食堂厨房局部改造加装消防门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第四部分。
1.2项目范围
综合楼食堂厨房内区域
1.3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工期 15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综合楼食堂施工时间段为非运营时间,即19:00至次日3:00分、周六、日,元旦假期可24小时施工。
1.4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B、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C、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5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6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4年01月07日至0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7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五部分。
1.8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0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9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0审核原则
最低价法(详见第三部分)
1.11其他注意事项
A、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2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集团运营总部客运三分公司计划营销部合同室(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段深圳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1009室)
传真:0755-28809355
邮编:518173
电话:0755-28809170、28809349
联系人:高工、王工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20 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