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采购路灯维修材料一批
补充更正及延期通知
(招标编号:BALH2011-20)
各供应商:
关于《龙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采购路灯维修材料一批》(招标编号:BALH2011-20)现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照明产品经营范围的企业(含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现更正为“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照明产品经营范围的企业(含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投标单位2007年1月1日至今完成3个以上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的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取消。
延期时间如下:
1、购买标书时间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7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7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4、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