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街道水利管理中心沙井盖采购项目
补充更正及延期通知(二)
观澜街道水利管理中心沙井盖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AGL-2011-21)具体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资质要求中“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广东珠三角设有固定服务机构,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修改为“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在深圳设有固定服务机构(提供工商局注册证明),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9月26日17:00,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1年9月27日17:00,开标时间延期至2011年9月30日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