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函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对《厂区及宿舍区安防维保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贵公司就采购服务进行磋商。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SZGB-2017-009
2、项目名称:厂区及宿舍区安防维保采购项目
3、服务内容及要求:
厂区及宿舍区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包括对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设备的维修,以及每月提供至少一次的例行检修,每半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巡检保养,巡检内容为设备全方位健康检查(包括重要参数测试)和必要的调试维护,保证设备达到技防工程系统运行要求的状态水平,及符合中国、广东省及深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并具有三年以上的营运历史,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② 供应商在广东省内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1小时响应及12小时到现场的服务。并具备良好的供应和服务能力,具有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
③ 具备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壹级资质或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壹级及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关于磋商保证金
5.1 磋商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响应方须向采购人交纳磋商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5.3 磋商保证金以转帐或现金形式交纳,并于2017年6月28日17:00时前到达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坑梓支行
账 号:762759819137
联系人:段婧 联系电话:0755-89599121
备 注:交纳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5.4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答,将被视为无效应答。
5.5 响应方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6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6.1响应方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
5.6.2 响应方不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
5.6.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的;
5.6.4 在磋商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谈判结果的;
5.6.5 响应方提供虚假文件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的。
6、项目限价:
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整。
7、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20日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东路10号
磋商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8、现场踏勘时间、地点:2017年6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东路10号。
9、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9:30时
10、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6月29日9:30时
磋商地点: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竹东路10号)
1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12、其他要求: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不参加磋商的,请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本磋商文件内容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解释,有争议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3、本项目联系人:孙冬宁 涂孝富
联系电话:0755-89599180、89599152
传真:0755-89599111
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