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队大院1棟经济适用房可视对讲带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补充更正(二)
六支队大院1棟经济适用房可视对讲带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11150)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具体修改如下:
1、原“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修改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或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