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角头边检综合楼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
采购安装项目澄清通知
东角头边检综合楼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编号:SZGX12036)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24页:第三章 合同范本)原文:“(参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改为:“(参照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2006版,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2、招标文件第33页:四、付款方式 )原文:“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中标人合同总额的40%,货到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正常运行1个月内付合同总额的55%,正常运行一年后一个月内交付余下的合同总额的5%。”改为: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中标人合同总额的40%,货到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正常运行1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5%,(结算总额为经采购人审计确认的最终结算金额,包括合同价及变更签证增减金额。)正常运行一年后一个月内交付余下的结算总额的5%。”
3、项目如有变更,按当时信息价确认。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