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大学城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大学城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2133-SCZJ)本项目经采购人来函对招标文件中第48页“表二、商务、技术评估表”内容现澄清如下:
(一)1、关于技术部分第8条应急管理中“获得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颁发的全国高校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奖项得2分”此条件撤销,分数并入第8条第一项目里面。
2、关于综合实力部分第1条“对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进行横向比较”和第2条“对投标企业净资产进行横向比较”。以上条款是针对本次招标的物业面对的服务对象都是国内一流大学的高层次人才,物业服务需求高,需由具规模的、有稳定实力的、有足够抗风险能力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稳定,高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
3、关于综合实力部分第3条“服务高校公寓物业项目个数”、“在管高校建筑面积”和 第5条“全日制高校物业管理年限”。以上条款体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应具备丰富的高校物业管理经验,能为本次招标的物业提供高效、高水平、稳定的物业管理服务。
4、关于综合实力部分第4条:“在政府公安部门颁发的《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得1分”。此条款是希望物业公司能为公寓内部及周边兼顾起一部分安全巡查和防范作用而提出的。
5、关于供应商社会责任部分第4条:“投标人或其子公司获得过政府颁发的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方面的奖励(荣誉)得2分”,这是为了响应深圳市政府提倡的清洁生产的号召提出的。
(二)、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2年8月15日14:30 ,其它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