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采购路灯材料一批
项目补充更正及开标时间延期通知(三)
(招标编号:SZGX2012252-LHJD-022)
各供应商:
关于《龙华办事处市政服务中心采购路灯材料一批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2252-LHJD-022)的现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中:“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营业执照具有相关材料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现更正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的材料和服务,营业执照具有相关材料经营范围”;
2.删除原招标文件资质:“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后(合同签订日期)实施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路灯材料项目深圳地区成功案例不少于5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
3、增加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项目延期时间如下:
1、购买标书时间截止时间延期至2013年01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3年01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3年01月08日14: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